星期五, 11月 05, 2010

新舊東家比較

前幾天領到薪水,10月14號on board,到10月31共12個工作天,而十月份共有21個工作天,所以新東家就用月薪乘12除以21發給我上個月的薪水,非常合理。

而舊東家...我離職時當月上了10天班,而當月工作天數是22天,另外我還有10天還是11天的假沒放,最後離職拿到的當月薪水大概只有平時月薪的2/3...
完全不曉得是怎麼算的,我想應該是用 (10+10)/31來算的吧,這樣說起來,其實每個月的工作天數是31天,嗯,這樣我了解了。

會領比較少都是我的問題,我應該把假全部放完,然後去擺爛兩天,隔月一號再離職,這樣就可以領到該月全薪了XD
不過舊東家HR精的很,一開始就不讓你這樣放了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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